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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做好“联”字文章让林改成果可持续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65

高敏安是光泽县止马镇增排村庵头自然村村民。一年多前,该村20户村民和光泽县止马林场联合造林600亩,村民以林地入股,林场以资金、技术入股,双方四六分成。目前,他们联合造的马尾松已长到快一人高了。高敏安说:“现在造林一亩要三四百元,还好和林场合作,不花一分钱就种上好林子。”

之前,因为缺资金,这600亩分到高敏安等村民个人头上的林地已经荒了3年,而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村民把均分到手的林地一卖了之的状况。

在日前举办的福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福建省林业干部、专家对这种新失山、失地现象进行了分析。他们对类似高敏安等人走自愿联合发展林业的做法大为赞赏。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就在“均”、“联”两字。“均”就是均山、均利、均权,把集体林地比较均衡地分给林农,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福建省林改已经先走第一步,分山到户,明晰产权,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问题。紧接着要走的第二步,就是要坚持“联”,并在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基础上,愿联则联、愿单则单,探索、研究、引导如何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解决林改后出现的经营问题。

据介绍,通过“联”,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就是为了防止林业生产出现小农化倾向。分山到户后,林区每个农户的经营规模多在30-50亩,林业经营主体破碎了、分散了,容易出现小农化倾向。所以,先分后联,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之路,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体制,又形成一个个联系密切的利益共同体,降低风险、降低成本。

怎么“联”?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有两种载体:一是办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办协会。在这方面,福建省一些地方已创造了经验。光泽县崇仁乡洋塘村21户农民去年率先采取“联户造林、资金共投、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专业造林”形式,组建招德股份合作林场造林400亩。今年,福建全省以林农股份合作形式造林的就有175片2.2万亩,占全县造林面积50%多,涉及林农1485户。永安市森发技贸有限公司通过与农民合作经营方式,即只购买林农部分股权,林农仍保留有10%以上的股权参与合作,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基地面积达到5.5万亩,有效地促进了林业的规模经营,又防止了林农失山失地,实现了双赢。目前,福建全省已成立各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2534个,经营面积1672万亩。

省林业厅法规处有关人员认为,今后林改工作在做“联”字文章的同时,还要处理好两个问题:

一个是切实解决均不彻底的问题。他们说,均得不彻底主要表现为大户与小户之争。林改前有一些地方把集体山林转让出去,有的是规范的、有的是不规范的,造成了山林人为归大户,少数有钱人拥有大量的山林,而多数农户无山或少山,必然产生大户与小户利益之争。

解决的办法是走期货均山的路子。期货均山,就是在大户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先把山林按人口均分到组或到户,进行预登记,特别是对近期到期的山林要优先分给无山或少山的村民,让村民现在就知道“什么时候可能拿回林地”、“哪里的林地是自己的”,做到早知道,吃下“定心丸”。松溪县最早采用期货均山的办法,解决了全县林改没山可分的问题。顺昌县山林归大户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今年上半年期货均山已完成30%,年底将完成80%。

另一个是科学引导流转。他们说,不流转就无法盘活资产,如果片面强调流转,林农经营时一遇到困难,经济上有一些问题,很快就会被大户集中起来,又失山失地。失山失地了,那林改忙了半天为了什么?所以,应提倡采伐权的流转,不提倡使用权的流转,并出台政策加以引导。

主要办法就是限量、限期、现货流转。限量流转,就是林农在流转时,手中保留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的形式,参与生产经营,获得长期而稳定的收入,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双赢。限期流转,就是林农只流转现有林的一个轮伐期,林子砍完后,地还给林农造林;林农不至于在整个承包期内都没有经营权。现货流转,就是林农在林子成熟,办好了采伐手续后,将流转信息通过林业服务中心等渠道发布,现行转让,解决了单家独户林木采伐难、卖难问题,省心省事又能卖好价钱,也体现了社会分工。

他们表示,处理好这两个问题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联”,省里已经通过配套改革加以促进。比如,福建省积极开展多种模式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特别是积极推进林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目前福建全省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783万元,受益农户达229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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