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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多项政策稳定食品价格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1

省政府日前出台多项政策,在生产、流通、保障、扶持等方面打出“组合拳”,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保证市场供应。从9月初至今年年底,各级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补贴生猪饲养,资助城市低收入群体以及困难大中专学生的生活,群众“菜篮子”和生活将得到保障。

落实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

按照中央的部署,福建省将全面落实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在补贴方面,政府部门将以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末能繁母猪存栏数为补贴依据(超过部分由设区市自行解决),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福建全省能繁母猪实施一次性补贴,其中由省级财政负担40元,设区市财政负担10元。目前这笔款项已经全部发放到母猪养殖户手中。

同时,从今年8月15日起,福建省将在年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新罗、福清先行启动能繁母猪保险试点。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统一定为1000元,试点期间保险费率定为6%,即每头能繁母猪保费为6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60%、市县财政负担20%、养殖户负担20%。年内政府还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泉州年出栏生猪60万头以上的南安等地也将开展试点,这项制度取得经验后会在福建全省推开。增加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

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省政府表示,各地可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城市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实际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所需资金主要由当地财政负担,省级财政从今年8月起至12月止给予适当补助,这项补贴资金已于8月31日前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对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原则上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12元,临时救助期限从今年8月起至12月止,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资金预计在9月中旬全部发到低保边缘家庭。

向困难学生发放肉价补贴

除了城市低收入群体之外,大中专贫困学生的生活保障也得到政府部门的极大关注,在发放助学金、奖学金等的同时,政府还将给予经济困难的学生肉价补贴。

按规定,中职学校助学金和高校助学金应分别在开学后一个月和两个月内按月发到学生手中。对今年春季省内高校已评定的在册困难学生和全部中职学校学生每人发放6月和7月两个月的肉价补贴14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核拨,并在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发到学生手中。

同时,要执行学校食堂“零租赁、公益补贴”的政策,按今年下半年高校在校学生每人补贴10元的标准拨给高校学生食堂专项补贴。政府鼓励学校食堂与无公害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副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对接,招标采购,减少环节,降低成本,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食堂饭菜价格,保证学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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