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同处理效果挂钩,对不符合规定达标率的,由当地政府相应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福建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省环保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同处理效果挂钩,对不符合规定达标率的,由当地政府相应扣减污水处理运营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福建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