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等部门日前制订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补充规定》等文件,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1.政府投资项目逐步取消业主评委。已取消业主评委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2.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按工程预算造价(设定为A)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即B=A×(1-K)。K的取值区间和抽取办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数值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3.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项目,可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