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省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的时间从9月17日—21日。一是督查工程项目执行法定基建程序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土地和规划审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督查工程项目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包括项目业主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体资质等情况。三是督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四是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福建省开展省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的时间从9月17日—21日。一是督查工程项目执行法定基建程序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土地和规划审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督查工程项目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包括项目业主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体资质等情况。三是督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四是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