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对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福建省推荐了10名全国道德模范正式人选。
经过一系列严格地评选,8月28日,省组委会办公室依照有关程序将福建省推荐全国道德模范10名正式人选,上报全国组委会。这10个候选人是:助人为乐模范:李云华,见义勇为模范:郑忠华、王树先,诚实守信模范:傅光明、徐丽珍,敬业奉献模范:阮文发、林丹、陈建霞,孝老爱亲模范:刘惠芬、林静端,他们每一人都有生动感人的事迹,催人泪下,撼人心灵,形成福建省公民道德建设一道道亮丽景观,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践过程创造和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因此,福建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号召福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以满腔热忱投进自己庄重的一票,崇敬的一票,支持的一票,把公众投票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和宣传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把这个过程和成果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
公众投票采取填写报纸选票和网上投票两种方式。报纸选票按奖项类别共五张,每张选票限选10人(超出无效),并填写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报纸选票复印有效。选票寄至“全国道德模范选票”专用信箱,邮编:100072。装有选票的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所在省份。投票应将标有“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字样的统一标志粘贴在信封下面邮编下方,标志复印有效。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限10人,每人对每类奖项限选10人(超出无效)。中央电视台颁奖特别节目将面向所有投出有效选票的参与者进行抽奖,给予纪念奖励。选票在9月9日前(含当日)寄达有效,过期无效。9月16日前,全国组委会评选委员会将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从多到少按顺序列出各类候选人得票数,并按照5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公众投票加权后得出的分数与评选委员会投票加权后得出的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同时按照每类模范每个省(区、市)不超过1名的原则,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