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身边有非法证券活动,可随时随地向当地公安、工商、银监、证监等部门举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昨日透露,福建省已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快速反应机制。今后,对于非法证券活动的举报和信息,将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接收举报的有关市、县(区)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凡属工商、证监、公安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联席办。省联席办研究后将提出查处和善后处置建议,并及时报告省联席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可召开省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据悉,省联席会议由省公安厅、福建省工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等部门参与,并邀请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参加。省联席会议还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省联席会议将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工作会议,主要审议通过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决定需要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的重大事项;部署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等。
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现场调查,由相关市、县(区)政府以及福建证监局和工商、公安部门派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进行。调查中如发现嫌犯可能逃逸或者销毁证据,将由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调查。对需要协助查证和发现行为人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资金的,将由福建银监局协助配合调查。对协助调查请求的事项,福建银监局依法及时予以协助。
调查中,如发现涉及其他省(区、市)的非法证券活动,联合调查组将及时向省联席会议报告,由省联席办向其他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如需要省政府或国家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协调的,省联席办将及时提请省联席会议研究,报省政府或国家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进行协调。
对监测预警中发现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比较清晰的,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性质初步认定,并报召集人审核批准;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由省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必要时可报国家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认定。
对已认定的非法证券活动案件,未构成犯罪的,由证券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曹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