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今年7月完成第一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基础上,确定200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通过捆绑16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闽单位资金,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
今年,福建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采取“部门挂钩,资金捆绑,干部驻村”的办法实施,省财政设立资金专户,将16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驻闽单位的扶贫资金纳入统一管理,专项用于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新一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个数较以往有所减少,但支持力度却加大,捆绑进入专户的资金每年从原来3797万元增加到4090万元。这些资金将用于帮助重点贫困村发展生产,帮助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发展种养业及其加工业,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和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搞好水、电、路、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3年的帮扶,使扶贫开发重点村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据悉,2004年至2007年,福建省实施首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省直部门和中央驻闽单位共投入近2亿元用于208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