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辖区植物源性出口企业建立产品唯一性溯源标识管理体系,包含备案基地代码、卫生注册登记代码、产品名称编码、生产批次代码,建立产品全过程溯源管理台帐。二是加强从原料、半成品到成品的标识管理,特别要求出口食品的运输包装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三是加强对出口植物源性产品企业溯源标识的日常监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情况。四是完善企业收购原料报备核销制度,根据企业报备情况进行抽查验证。
一是督促辖区植物源性出口企业建立产品唯一性溯源标识管理体系,包含备案基地代码、卫生注册登记代码、产品名称编码、生产批次代码,建立产品全过程溯源管理台帐。二是加强从原料、半成品到成品的标识管理,特别要求出口食品的运输包装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三是加强对出口植物源性产品企业溯源标识的日常监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情况。四是完善企业收购原料报备核销制度,根据企业报备情况进行抽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