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村庄和小城镇规划标准,开展县域镇、村布局规划编制试点,加大村庄、建制镇规划编制力度,争取到2010年基本完成福建全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二是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委会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中应广泛组织并鼓励农民参与,听取农民意见。三是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提倡采取政府适当补助、多方筹资的方式予以解决。省建设厅将重点扶持村庄规划编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垃圾治理,并适当向山区倾斜。
一是完善村庄和小城镇规划标准,开展县域镇、村布局规划编制试点,加大村庄、建制镇规划编制力度,争取到2010年基本完成福建全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二是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委会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中应广泛组织并鼓励农民参与,听取农民意见。三是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提倡采取政府适当补助、多方筹资的方式予以解决。省建设厅将重点扶持村庄规划编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垃圾治理,并适当向山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