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特产税政策,2006年收取的农业税等已全部退还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二是免除农工承担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2006年收取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费已全部退还农工。三是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税改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四是规范国有农场与农工的分配关系,国有农场向承包农业用地职工的收费原则上限定为土地承包费,主要用于农场管理费和职工自身受益开支。五是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配套改革,推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生产经营性与非生产经营性支出分账核算。目前农场办学校已基本剥离,交付当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