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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管理

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02
1.全面推行业主大会制度,各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指导开展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参与物业管理,使更多业主和物业管理各方主体支持业主大会组建和业主委员会工作。3.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对业委会选举的宣传、业主代表名额的分配与确定、业委会成员的资格和条件等方面主动加强指导。4.督促业主委员会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认真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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