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局加强食品质量监测,每年组织监测不少于12次,每季度抽查商品不少于300个样品,全年不少于1200个样品;监测商品种类30种以上,被监测单位200家以上,监测地区覆盖至所有市、县、区。健全工商局商品商品检测中心、工商监测车、市场开办者自律检测“三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系统软件,加强监测数据汇总和动态分析。
福建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局加强食品质量监测,每年组织监测不少于12次,每季度抽查商品不少于300个样品,全年不少于1200个样品;监测商品种类30种以上,被监测单位200家以上,监测地区覆盖至所有市、县、区。健全工商局商品商品检测中心、工商监测车、市场开办者自律检测“三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系统软件,加强监测数据汇总和动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