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明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把握信访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要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通过开通信访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立国家投诉受理中心,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为督查信访工作提供工作平台,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要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