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发的《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7类项目可申请省级工商发展资金。
可申请工商发展资金扶持的7类项目主要包括:福建全省工商领域规划确定的战略性发展、重大结构调整优化以及重点产业集群项目;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自主创新项目、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和企业信息化项目;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工业经济发展、工业基地振兴的项目;能促进区域或行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促进节约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项目;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据悉,资金支持采用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每年初将向社会发布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