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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劳动保障厅等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2
1.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凡未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基层工会应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提出开展集体协商的要约;各级企业家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提出或响应协商要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查工资协议条款,及时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产生的争议。2.福建全省各级三方会议做好协商主体的培育工作,解决“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问题。3.省三方适时组织对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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