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春季农业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将为全年农业农村工作赢得主动、打下基础。当前福建省春季农业生产总体态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进一步做好当前春季农业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失时机地抓好春耕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抢抓农时,有针对性地采取春耕生产措施。要继续落实好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稳面积、攻单产、保质量”的要求,努力扩大粮食特别是早稻的播种面积,保证早稻插秧在“五一”前基本完成。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为实现福建全省粮食自给率达到50%以上打下基础。各地要多方组织机耕服务队深入春耕一线,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代防,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供销、农资、农业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农用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及时把农资供应到千家万户,做到农资商品供应数量足、品种全、价格稳、质量好、服务优,保证当前春耕生产需要。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确保农资市场秩序稳定。要加强马铃薯、越冬甘薯、杂粮等春收作物的收获管理和在田农作物的技术指导,全面落实果树换种改种,施肥培土,做到春收春种两不误。
(二)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紧密跟踪气象变化情况,抓住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动员组织群众上山造林,以不误林时。在抓好面上造林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有所侧重,重点抓好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沿海防护林建设以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在确保造林面积的基础上,要坚持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提高造林质量,要加强造林技术指导,引导造林业主进行科学整地和造林,坚决杜绝不适应的种源以及低劣苗木上山造林。各地要广泛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要严格把好用火关,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在春季防火紧要期,各地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高火险时段,要坚决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在风景点旅游区等重点部位,要组织人员分片包干,分兵把守,严加防范,重点设防。要加强值班调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各级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三)抓紧做好渔业生产各项工作。一要做好水产养殖苗种培育工作。春季是水产种苗繁育的主要时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做好水产种苗生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鱼虾贝亲体的强化培育,提高亲体的质量,培育良种壮苗,及时组织好鱼苗的投放。二要加强渔药管理,加强对水产饲料和重点水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渔业生产资料打假行动和专项整治。三要提高养殖户的科学养殖水平,实施健康养殖,创造品牌,确保水产品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
(四)扎实做好春季动植物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狠抓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禽流感、口蹄疫集中免疫,保证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同时,统筹兼顾猪瘟、新城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二是狠抓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建设,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监测,做好疫情监测、统计、分析、预警和通报。三是狠抓防控工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村级动物防疫网络。要不断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四是狠抓检疫监管工作。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严格实行畜禽准调证明制度,强化动物防疫监督和流通环节监管,严禁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流通,严防境外、省外动物疫病传入。同时,抓好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红火蚁和森林病虫害等防控除灭工作,减少农作物损失。
(五)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做到早研究、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备汛工作,争取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逐级公布江河、水库、城市等行政领导防汛责任人名单,确保责任到人、到位。二是认真落实汛前准备工作。各地要扎实开展备汛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备汛工作要真正做到组织落实、工程落实、预案落实、物资落实、队伍落实。要全面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认真抓紧修订防洪抗灾预案。各地各部门在总结近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在主汛期来临前抓紧制定、修订、完善和细化防御山洪灾害、城市防洪、水库防洪等预案,努力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四是要继续推进防汛现代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防汛指挥系统,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的防汛抗旱信息平台,科学指挥,科学调度,科学决策,确保防汛指挥的通讯畅通,努力提高抗洪抢险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六)加强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农”工作不可替代、不可动摇和不可超越的重要地位,真正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多为农民着想,拿出更多的、更好的、实实在在的举措来服务“三农”,务必把中央和省里的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春耕第一线,帮助基层和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春耕大忙期间,各级要压缩会议、领导要减少外出,集中精力抓好春季农业生产。近期,省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检查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市(县)也要派出督导组认真开展自查。经贸、财政、工商、物价、质监、农业、科技、供销等有关部门都要根据自身职责,为春季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