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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9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日全文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字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电子邮件:zqyj 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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