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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均医药费用连续两年零增长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0
2005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医院控制五个指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合理用药抽查准确率、大型仪器检查的阳性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通过指标压力,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收费。
  近两年,福建省还先后出台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成立了肿瘤放疗、超声医学等12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立了各级行政部门医药费用公示制度等,多种措施并举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
  据福建福建省卫生厅介绍,今年福建省将继续采取措施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要求各医疗机构人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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