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生效。昨日,记者从厦华电子公司获悉,厦华早于今年2月份就开始执行环保规定,提前一个月启动环保标识明示工作,对所生产的拟于中国市场销售的彩电在其后铭牌、包装箱以及说明书上,加贴或印刷环保标识。
据悉,厦华电子作为起草人参与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配套的“四个环保标准”的制定工作。在该公司内部,厦华电子专门成立应对环保要求的领导机构,制订了厦华内部的执行规范,广泛进行相关环保标准的宣贯、培训,从各环节优化制造流程管理。
据了解,国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相当于中国版ROHS指令,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第一步,在《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即通过贴标识及在产品说明书里声明的方式,标明产品中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以及包装物材料名称等,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CC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