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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严禁用于非自住住房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6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7日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相关单位将开展贷款风险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007年的住房公积金工作将“在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广大城镇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根据部署,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便捷贷款程序,合理降低费用。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自住住房,支持中低收入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同时,“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认真清理、坚决纠正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缴存政策”也将成为今年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来自各地的情况表明,国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诸多问题也日渐突出,包括部分职工缴存差距拉大、缴存使用行为不够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另据报道,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6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达12687.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达6916.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7.15万人;全国累计为695.24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64.33亿元。在2006年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1万笔,相当于累计个人住房贷款的四分之一。
  据统计,2006年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1.9亿元,扣除应提取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可用于建设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约26亿元,为历年最多。截至2006年末,累计上缴同级财政部门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超过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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