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通过网上平台竞价采购省级公务车辆。省级各单位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属控购的汽车,按照有关网上竞价采购程序办理;非控购汽车、摩托车一次采购在50万元以下的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由各单位提交采购需求,在确保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使政府采购更加透明价优、便捷高效。
政府采购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信息技术是前提条件。目前,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已覆盖福建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解决了政府采购程序与效率的矛盾,也是政府采购程序与效率和谐定位的一种尝试。”省采购办负责人说。
近年来,福建省政府采购工作围绕海西建设和财政中心工作,在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不断推进制度改革。
从2005年起,在省直单位试行1万元以下零星采购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针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实验设备采购的专业性,符合自行组织采购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自行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科研、实验设备采购。此举大大简化了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设备采购手续,提高了效率。针对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资金结算周期长、分期多的特点,采取省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款项由医院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办法,满足了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分期付款的需求,减轻了医院资金占用压力。
去年起,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作适当调整,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优势。通过调整,更集中地反映采购人采购频繁、采购量大、市场供应充足的采购需求,也发挥了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小额、零星、急需或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采购的灵活性。同时,缩减资金结算环节。省级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改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直接受理,各单位直接向中心报送采购计划,采购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支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品牌,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去年,新增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实行协议供货,推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继续实行网上二次竞价和更低价确认,在更大程度上保证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的合理。
为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省政府出台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也出台一系列规范文件。去年,省财政厅建立考评问责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出台《省级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牵头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建立举报制度,通过调研摸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为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