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根据监督法等的规定,通过了《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计划,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就四个方面组织执法检查,并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7个专项工作报告是:拟安排5月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全省村镇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7月份听取和审议关于福建省出版和著作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份听取和审议关于福建省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9月份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完善审判、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
四个方面执法检查是:4月份检查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文件保护法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6月份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8月份检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的实施情况。
此外,根据计划,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在7月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本级决算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的报告,关于200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2007年1 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抓紧做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争取在2007年提交审议,并加强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