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是少煤、无油、无天然气,常规能源短缺的省份。同时,作为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福建省物质消耗比重增长愈高,环境和资源的发展瓶颈就愈为突出。由于循环经济不是一种自发的经济模式,不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发展。因此,必须构建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的信号转换成市场的信号,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优势。基于此,周真平等10位代表近日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福建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
议案指出,近几年,我国先进发达省份和地区均已相继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规,福建省在依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上,已与周边省份和先进地区形成差距。福建省必须抓紧制定和尽快出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标准,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从能源、水资源消耗以及土地、环保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