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渐活跃的区域协作,福建省尚缺乏一个全面统筹协调的工作机构和统一规划。陈津等10位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出台《福建省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条例》。
议案指出,从福建省的区域经济工作情况看,由国家和各有关城市牵头成立的闽粤赣十三市经济协作区、闽赣浙皖十四市经济协作区、闽西南五市经济协作区和闽东北五市经济协作区实际上就是东南沿海经济区的南北两翼,也是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目前,上述四大协作区在经济合作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但是,面对日渐活跃的区域协作,福建省尚缺乏一个全面统筹协调的工作机构和统一的规划。
代表们认为,福建省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还需统筹制定福建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成立福建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加强与周边省份和内陆地区的经济联系;着力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港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新型港口工业城市;推进城市联盟建设,构建新型战略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