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下午举行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获悉,经预备会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确定:本次大会除了往年必有的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两院、人大常委会等报告外,还增加了两个新的议程:审议《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草案)》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据了解,前者是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之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再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04年11月初,福建省委正式颁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在2005年1月24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由构想上升为福建全省人民的意志。在去年11月下旬召开的省第八次党代会上,会议规划了福建今后五年发展目标,提出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部署。如今,省政府根据福建省委颁发的纲要精神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向本次大会提出《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草案)》,请大会审议并作出决议。
规范议事行为和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是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去年以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为依据,总结多年实践经验,深入调研论证,对1989年制定的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起草了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并两次提请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关于会议准备、代表出席会议要求、主席团组成、主席团和常务主席职责等规定,明确了电子表决为会议主要表决方式。预备会同意将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列入本次大会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