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22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全文共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决定》指出,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决定》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决定》说,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为此,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决定》要求,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
《决定》明确要求,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