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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汽油零售基准价每吨降低220元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2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福建省汽油零售基准价每吨降低220元。福州市的90 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710元调整为5490元。
  通知明确,汽油零售基准价调整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福建省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行为要严肃查处,以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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