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了解到,近日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深化福建省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今后,福建福建省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度,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或备案。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资源使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两个办法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
随核准办法同时下发的还有《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该目录规定了省、市、县、区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方面的权限划分,明确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职责。
据悉,福建省发改委正在组织开发福建全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并将于2007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