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从福建全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从现在起至今年11月底,福建省将用半年时间在福建全省政法部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会议要求,这次整改活动要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安福建”相结合,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相结合,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改善执法环境相结合,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岗位、环节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用3年的时间,在福建全省政法部门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公开、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福建省委副书记王三运在会上强调,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一致的,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容易发生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的岗位、环节进行重点整改,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王三运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改取得成效。各地要确保工作力量到位,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确保检查督促到位。对专项整改,要着力加强四项制度建设:一是执法资格认证制度,严禁非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办案;二是执法公开制度,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执法责任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制约措施,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四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责任倒查制、错案追究制,形成动态、全面的责任查究体系。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会议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切实保障这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改健康、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副省长陈芸,省法院院长陈旭,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福建省军区副政委文可芝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