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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企业要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3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高危企业得注意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将高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通知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颁发的要予以吊销。这意味着,今后福建省的高危企业如果不为企业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就难以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制定时间表,列出补办参保计划;同时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劳动保障部门应通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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