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召开福建全省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财政监督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环节,明确重点,全面推进,共同营造良好的财经秩序。
会议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财政监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是检查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财政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要围绕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在不断加强收入监管的同时,重点推进支出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营官、副省长陈芸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