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意见,福建省的农村消防工作今后重点是: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到2010年,实现10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力争用5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体,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加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