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于11日向福建全省教育系统印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意见》,明确了7个学习领域即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的选修内容。每个部分由必须开设的模块和努力创造条件开设的模块组成。
选修I课程中的语言与文学由语文、英语两科组成。语文科必须开设的模块有4大系列,即诗歌散文欣赏、小说欣赏、传媒素养与名人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每个系列分为两大模块。如系列1,由《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诗歌散文欣赏》组成模块,《唐宋诗词选读》《中外现代诗歌欣赏》《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中国现当代散文鉴赏》组成另一模块。每个模块修完学生可得2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完8学分。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的模块为《先秦诸子选读》《中国文化经典研读》《外国文化著作选读》《中国民俗文化》或《论语》选读。教育厅要求,学校开设选修课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模块内容进行组合编排。
选修模块为具有人文社科发展倾向、理工科发展倾向的学生,在人文与社会、科学、数学提供了文、理科模块。《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应为有志于向化学及其相关专业方向发展的学生开设“实验化学”模块,并建议学校将电子控制技术模块、家政与生活技术模块优先开设,农村学校开设现代农业技术模块。
《意见》还明确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的分配。必修课程共116个学分,即语言与文学(语文、英语各10分)、数学10分、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分、历史6分、地理6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各6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分)、体育与健康11分、艺术(音乐、美术各3分)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分、社区活动2分、社会实践6分)。选修Ⅰ课程学分,文、理科学生必须分别完成30、36学分,选修Ⅱ课程是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的模块,即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生应至少获得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