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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测绘条例》昨获通过 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昨日通过了《福建省测绘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福建省测绘管理条例》是1990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近年来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通过的《福建省测绘条例》对测绘活动的行政许可、测绘成果质量、地图及地图产品管理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在审议中,有委员提出对测绘成果质量,应当明确政府测绘主管部门监管、测绘单位负责的保障体制。为此,新条例规定:“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有的委员提出,永久性测量标志占用集体土地应予以补偿。为此,新条例规定:“永久性测量标志占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的,设置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并对占用集体土地的给予补偿;占用建筑物的,设置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此外,为加强地图市场管理,新条例规定,省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和省政府民政部门拟订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省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政府海洋与渔业部门拟订县、乡级际间海域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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