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在国内率先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福建省最近又传出消息,截至今年9月底,福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超过10亿元,相当于五六个福建山区县一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之和。
福建省于2004年1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当年,75.5万人领到了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实现了应保尽保,为此福建省投入3.56亿元。去年,福建省又投入3.66亿元。今年1月至9月,福建省已投入2.88亿元,目前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0.1亿元。
福建省级财政负担了农村低保金的70%,这种以省级财政为主的支持方式减少了因地方财力不足带来的资金不到位的问题,保证了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两年多以来,福建省农村呈现出可喜的变化,贫困农民的生活逐步改善,农村社会治安好转,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福建省公布的农村低保户数量也呈现减少的趋势,2004年年底为75.5万人,2005年年底减少为74.1万人。
据介绍,福建省还将逐步提高农村低保的标准,10月份以来省里派出多个工作组到一些地方调研,近期工作组将把调研报告递交有关方面。届时,福建省很可能将1000元的农村低保线再提高。
针对今年台风、暴雨灾情比较重的情况,福建省民政部门还多次派人赴灾区调研,因灾返贫的群众不久将全部被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