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中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的重大损失,中宣部、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对1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性社会捐助活动作出安排。
通知明确,从今年开始,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已经在全国开展10年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时间定在每年的11月。今年捐助仍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户恢复重建倒塌房屋提供资金援助,并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
根据通知安排,捐助活动从11月初开始,11月中旬完成捐助资金和棉衣被的接收工作,11月底前完成资金分配和衣被运输、发放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