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3个月的过渡期已正式结束。保监会有关人士提醒广大车主:从这个国庆节开始,未办理交强险就上路行驶,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根据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10月1日起,机动车车主如果未办理交强险就上路行驶,公安部门将有权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应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以普通家庭用车为例,罚款额度将达2100元。
已经办理了交强险的车主,应及时将保险标志粘贴于车身(摩托车车主应随身携带),否则交警也将扣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并可处20元以上、最高200元的罚款。7月1日前已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车主,应随车携带老保单,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