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主要检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及跟踪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代表建议答复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和“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以及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及落实情况。
“回头看”检查组由部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福建省人大代表参加,采取汇报会、座谈会或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进行普遍检查或重点抽查。各承办单位首先对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自查。此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活动的自查情况以及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应列入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