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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公安将联合打击传销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7
记者20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自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将健全重点地区打击传销的联动机制。《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中,已明确将广西、广东、山东、河南等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省(区、市)列为重点地区。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以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形式的传销、诱骗学生参与传销以及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为重点。
  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截止到8月份,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441件,取缔传销窝点19009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42万余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99起、13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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