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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五万多人获国家助学贷款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0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调动高校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积极性,确保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受灾地区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福建省将对2005学年度及以前年度已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省属高校进行专项奖励。各高校于9月30日前将助学贷款情况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复核审定并下达奖励资金。
  根据规定,凡2005学年度(即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6月底)当年获贷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8%以上,或当年获贷人数占申请人数的90%以上的高校,按历年累计发放助学贷款总额的2%给予奖励资金;已经开办、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但未达到上述条件的高校,按历年累计发放助学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资金。
  省教育厅指出,奖励资金应全部计入各高校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账。对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单位将扣减其专项资金,将给予通报批评和取消下次奖励资格。
  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福建全省地方普通高校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54亿元(不含部属高校),获贷学生5.64万人,学生获贷比例列全国第10位,违约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同时,福建省一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还存在银校合作关系尚未理顺,贷款数量少甚至未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能满足贫困家庭学生贷款需求等。据悉,高校新学年陆续开学后,省教育厅已开展对高校“绿色通道”执行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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