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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表海西公路水路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1
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交通部近日发表《海峡西岸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意见》,要求把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先决条件加快建设,要以“突出港口、强化通道、协调推进”作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以尽快适应推进海峡西岸发展战略的需要。
  据了解,这是继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之后,我国专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发表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海峡西岸要形成以厦门港和福州港为主要港口,泉州港、莆田港和漳州港为地区性港口,宁德等港口为一般港口的分层次港口布局,充分发挥厦门港和福州港在综合运输中的枢纽作用。在“十一五”期间,港口应强化大型专业化码头建设。
  把高速公路作为区域公路网主骨干,争取用15年左右时间,建设四通八达、服务高效的网络。计划布局应以国家高速公路相关路线和具有区域通道作用的路线为重点,包括沟通中部地区的厦门—成都高速公路、泉州—南宁高速、宁德—上饶高速,密切两岸联系的北京—台北高速,连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沈阳—海口高速公路及复线、长春—深圳高速、福州—广州高速。在“十一五”期间,应优先建设国家高速公路,加快打通沿海港口与内陆省份的联系通道,改善厦门、福州等港口集疏运条件,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主要城市加快绕城公路建设。
  在加快港口发展和通道建设的同时,以构建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体系为目标,兼顾农村公路、运输枢纽、干线公路、内河航运及陆岛交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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