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每千瓦时电开征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可再生能源附加已包含在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的调整方案中。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一般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要高于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分摊。
根据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国家将把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的比重,从目前的7%提高到15%左右,并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在总装机容量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为鼓励发电企业安装脱硫设施,这次电价调整明确规定,进行脱硫改造的电厂,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
另悉,为帮助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钱,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这项基金也已包含在6月30日出台的调整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