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向福建全省批转印发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金融支持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和农村信贷投放,鼓励商业银行委托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信贷业务;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更多地返回农村;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意见》指出,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加大“三农”保险产品开发力度,发挥农业保险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依照“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总体思路,按市场化原则,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依托,在政策和制度的统一框架内,推动建立以政策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经营模式、多元化经营主体、多样化产品供应、多层面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赔付准备金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等。积极开发适应农业特点的低成本、保障适度、覆盖广泛的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公司 +基地+农户”的农业保险新途径、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相结合的保险新产品,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对规模农业可试行以村、乡(镇)、县、市为单位进行统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