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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制度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8
福建省将对省属高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制度和定期督察督办机制,定期检查各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情况,在媒体上公布未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并对工作开展不积极、领导不重视的高校给予通报批评。
  昨天在福州召开的福建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座谈会指出,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重要途径。据了解,从2005年起,福建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方式由原来采用按在校生比例下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方式改为根据实际需要申报贷款额度,在控制总额度不突破的情况下,由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各校国家助学额度。去年下达省财政贴息的27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12156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个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降低了高校学费的欠缴率。
  据目前预测,福建省普通本科院校按在校生的13%、农林师范类本科院校按14%、高职高专院校按15%,每人6000元/年、贷款周期7年,测算学校贷款总规模并与银行沟通。新办高校可暂按批准办学规模80%的学生数测算。
  根据要求,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系统,采集有关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提供贷款学生信息。目前福建全省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争取在7月底,全部完成2006届贷款毕业生为主的个人信息采集,实现正确率达100%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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