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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每千瓦时电平均提价0.79分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6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6月30日抄见电量起,福建省的销售电价平均提高0.79分/千瓦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94分/千瓦时。省电网各类销售电价每千瓦时调整如下:居民生活电价提高0.63分;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提高2.82分;商业用电、非普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价格提高0.78分(其中优惠行业电价提高0.98分);趸售用电价格提高0.80分。
  根据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福建省电价调整方案,福建省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5%,可以不实行煤电价格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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