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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促进就业新政策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5
厦门市政府昨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市出台的多项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新政策。
  新政策于7月1日起正式实行,与原来的政策相比,具有许多新的特点。首先,原来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贴息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的有效期将由2008年底延长到2011年。其次,对象范围上进行了扩展,再就业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以及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就业援助对象也相应扩大。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补贴对象范围增加了进城求职的农民工和已在厦门就业的外来劳动力。社保补贴项目也扩展了,对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新政策不仅打破了社保补贴因年龄不同补贴50%、100%的区别,而且将医疗保险也纳入社会保险补贴项目。
  另据新华社厦门7月5日电厦门市日前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工资和社保金的方式,帮助各建制村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促进农村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劳动力实现就业。
  这个政策要求,以建制村为单位,每村需安排卫生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市场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4个。人口超过1000人以上的建制村,每增加500人增设1个公益性岗位。对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农村劳动力,每月发放工资补贴400元,工资和社保补贴所需资金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据了解,公益性岗位原则上采用一年一聘,公开招聘,村干部不得以兼职形式从事此类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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