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宣传贯彻《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座谈会上,省人大副主任曹德淦要求地方人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曹德淦指出,《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福建实际,对海域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各个环节作出了规定,为我们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他要求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海和海洋综合管理意识,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要求地方人大要大力支持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操作。
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要督促有关方面予以纠正。
二要抓好有关规定的清理和修订,搞好与《条例》的衔接。海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三要正确处理海域有偿使用与渔民权益保障的关系。对以海为生的渔民养殖用海,在海域使用金的收取等方面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对“失海”的渔民要与“失地”农民一样重视,要给予经济补偿和妥善安置,并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补偿机制,以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
曹德淦强调,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依法管理海域的职能机构,也是依法从事执法活动的主体,责任大、任务重,一定要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维护国家海洋利益和用海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事关全局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行重点监督,并跟踪落实。要支持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的监督,大力宣扬自觉执法守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与途径,促使条例在福建省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
曹德淦还要求,沿海各级海洋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秉公办事,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文明服务,并依法接受监督。要加强海洋执法监察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要完善海域执法监察体系,形成全面覆盖福建省管辖海域的执法监察、监视网络,提高执法水平,保障《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