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围绕这一目标,当前面临六大主要任务: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
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水平,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完善法规政策,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建设保险信用体系,推动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明确提出了补贴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意见》指出,我国将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模式。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