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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澎湖县议会签署关于推动民间交流合作意向书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6
首次闽台地方人大与议会交流活动4月26 29日在泉州成功举行。
  在4月28日举行的“泉州与澎湖合作交流座谈会”上,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和澎湖县议会议长刘陈昭玲签署了首份闽台地方人大议会关于推动民间交流意向书。意向书写道: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国国民党连战主席2005年4月29日共同发表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反映了两岸的主流民意,双方愿意以此为基础,推动泉澎两地民间交流合作,争取“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早日实现。
  据悉,意向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条:1.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澎湖县议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常态性的联络机制。2.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澎湖县议会分别指定具体人员负责双方联系、日常事务的处理。3.双方积极推动泉澎两地客货直航及两岸同胞的直接往来,积极推动泉澎两地开展民间经贸、文化、教育、体育、民俗、旅游等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4.双方开展定期互访,每两年组团一次。应刘陈昭玲议长的邀请,傅圆圆主任表示在今年适当时候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参访考察团赴澎湖参访考察。
  以刘陈昭玲为团长的澎湖县议会参访团是应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的邀请,于4月26日抵泉州开始参访考察的。期间,参访团访问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晤市领导,参观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海交馆、郑成功纪念馆、开元寺、崇武古城等文化史迹、风景名胜,考察了惠安台商创业基地、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中心等涉台经济建设项目;举行了“泉州与澎湖合作交流座谈会”,就泉澎直航、在澎湖举办泉州文化周、泉澎旅游对接、泉澎经贸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商讨,交换了看法,取得广泛的共识。
  4月30日,刘陈昭玲一行还与福建省交通厅就福建沿海地区与澎湖的直接往来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福建省交通厅负责人表示,澎湖与福建的直接往来可参照金马模式,福建方面将给予澎湖方面最大的实惠。双方还对今后建立有关常设机构,进行及时的信息交流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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